編號 |
項目名稱 |
評估價值 |
掛牌價格 |
掛牌時間 |
||||||
SWZC230922 |
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河口服務協調中心所屬房產拆除及殘值處置 |
2.55萬元 |
2.55萬元 |
2023-10-23至2023-10-27 |
||||||
|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名 稱 |
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河口服務協調中心 |
||||||||
|
住 址 |
東營市河口區黃河路146號 |
||||||||
|
企業類型 |
其他 |
||||||||
|
經濟類型 |
其他 |
||||||||
|
||||||||||
轉讓 標的 基本 情況 |
標的名稱 |
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河口服務協調中心所屬房產拆除及殘值處置 |
||||||||
|
所在地 |
河口區 |
||||||||
|
標 的 明 細 |
編號 |
名 稱 |
面積(㎡) |
評估值(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
|
|
1 |
公園游樂樓 |
600 |
2.1 |
|
||||
|
|
2 |
公園北側場地 |
|
0.45 |
|
||||
|
合計 |
- |
- |
2.55 |
0.75 |
|||||
|
產權隸屬 |
央屬 |
||||||||
|
標的性質 |
國資 |
||||||||
|
標的簡介和重大事項披露 |
1、標的狀態:報廢 2、轉讓標的整體受讓,不予拆分。 3、標的資產已履行完畢資產報廢審批程序,屬于報廢資產。 4、本項目需要對標的資產進行拆除及殘值處置。 5、本次掛牌價格為不含稅價,稅率按照3%增值稅發票計算,由受讓方承擔。 6、本次轉讓標的數量與質量均以移交時的現場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接,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數量、重量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7、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在掛牌公告期內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對現場實物情況進行最終確認,《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8、其他重大事項詳見同盛評報字【2023】第15號資產評估報告。 |
||||||||
轉讓 行為 批準 |
批準單位 |
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業管理部 |
||||||||
|
批準文件名稱 |
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房屋類) |
||||||||
|
批準日期 |
2023年8月30日 |
||||||||
|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山東同盛資產評估事務所 |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
□A.核準 □B.備案 |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7月31 日 |
||||||||
|
評估報告文號 |
同盛評報字(2023)第15號 |
||||||||
|
標的評估值(萬元) |
2.55 |
||||||||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55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諾書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如公告明細與標的實物現狀不一致的,以現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向轉讓方及產權中心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一切后果和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交易保證金0.75萬元自動轉為拆除清運履約保證金。拆除清運履約保證金在標的資產完成拆除清運后,憑轉讓方提交的資產轉讓交接確認書退還至受讓方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于《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1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一次性劃入產權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后,由受讓方制定合理可行的拆除方案,經轉讓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拆除過程中,做好對周邊建筑物的保護工作,若對周邊建筑物造成損失,一切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10個自然日內完成拆除范圍內建(構)筑物的拆除及拆除范圍內建筑垃圾的清運工作;拆除清運完工后須按照轉讓方要求完成場地平整等工作。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準備裝卸、運輸等器具與機械等,運輸期間損壞或對轉讓方物品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須進行修復或賠償,否則轉讓方有權從拆除清運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如未按約定期限拆除清運完成的,每超過一天,扣除保證金1000元。逾期超過5天,未能清運完成,扣除全部保證金,未拆除清運完成的資產視作受讓方主動放棄,由轉讓方自行處理。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本次資產處置的增值稅。 1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具有企業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意向受讓方須在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原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資質信息驗證通過;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意向受讓方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企業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承租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承租 |
否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
交納金額(萬元) |
0.75 |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期限為掛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時。 |
||||||||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
|
||||||||||
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聯系方式 |
報名地址:東營市東營區南一路337號財金大廈14樓(山東黃河三角洲產權交易有限責任公司)。 中心咨詢電話: 0546-6092700
|